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促进全局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提高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等有关规定,12月4日下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全局处级以下机关干部集体向宪法宣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霞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通过宣誓,推动全局干部能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激励和教育全局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以昂扬的斗志迎接新时代云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新任务、新挑战,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意识,进一步强化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是每一名公职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组织宪法宣誓是一项重要工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及时组织开展宣誓活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坚决打赢金融风险攻坚战,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把向宪法宣誓作为一项政治纪律、作为一项庄重而严肃的法定制度长期坚持,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实干履职、廉洁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