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云南全省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46.1%

发布日期:2019-04-28 11:42:11 作者: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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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一季度云南全省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46.1%

      今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以来,新增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与去年10月起执行的提高“起征点”、扩大中低档税率级距等减税政策多管齐下,减税效果明显。一季度,云南省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41.05亿元,同比下降46.1%,减收35.12亿元。

  据悉,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全省有366万纳税人享受到这一政策。在此基础上,今年1月1日,云南省顺利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个项目,目前已有136万纳税人从中受益。

  “‘起征点’提高后,我每月缴个税290元,比之前少缴了455元,实际到手的工资更多了。” 香格里拉市第二中学职工扎西说,工资单的变化还不止这些,今年可以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现在每月只用缴个税60元,工资又“涨”一波。

  个税改革“春风”也为民营企业吹来了红利。“公司有129名纳税人,超过60%的人享受到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职工到手的工资增加了,工作积极性也随之提高,有助于企业留住人才、实现可持续发展。” 昭通市文化艺术剧院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多项减税政策红利精准‘落袋’,给纳税人特别是工薪阶层带来真真切切的实惠。”云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减税降费措施和以往相比,规模更大、范围更广,体现了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随着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增值税税率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等政策相继落地,减税效应还将进一步凸显。对此,云南省税务局将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多措并举抓好宣传辅导,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 (记者  段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