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推进会议。云南网记者 杨萍摄
云南网讯(记者 杨萍)4月12日,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在昆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云南已出台《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上市公司数量翻倍,超过70个。
全省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推进会议。云南网记者 杨萍摄
《行动方案》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路径,坚持“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中介联动”,以滇中地区和省属国有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品质优良、竞争力强的资本市场“云南板块”。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李春晖表示,当前,我省将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作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要针对企业上市的难点和痛点,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帮助和支持更多的企业上市发展。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上市十条”政策措施:
以2019年为起始年,提出“力争经过3年努力,到2021年,全省上市公司数量实现翻番,达到70家以上”的工作目标。其中,省属国有企业新增上市公司14个以上;昆明市新增10个以上;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分别新增2个以上;昭通市、保山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临沧市分别新增1个以上等目标任务。
围绕八大重点产业、打造“三张牌”和数字经济,筛选确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较强、盈利水平好、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编制200家左右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围绕三年上市目标,从中精准确定50户左右重点企业,作为“金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扶持,重点推进,重点突破。为此,我省制定印发了«云南省“金种子”企业遴选工作方案»,目前正在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州市政府进行编制和遴选。
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省财政奖励1600万元,并按照结果导向、奖励前置的原则,予以分阶段拨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对于经证监会批准在香港交易所等境外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省财政奖励1600万元。对于“借壳”或“买壳”外省上市公司并迁入我省的企业,省财政奖励1000万元。对于在“新三板”和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企业,省财政分别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
明确落实有关企业免征减征的税收优惠政策。“金种子”企业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暂缓缴纳,符合条件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5年内分期缴纳。
对企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的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项目预审,优先项目报批,优先项目供地,并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每新增1家上市公司,给予所在地政府3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特别是“金种子”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开展债券融资,鼓励保险机构服务上市后备企业。重点是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目前我省已经研究制定组建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工作方案,力争在今年内完成组建并运营,为企业上市提供坚实的“后备军”。
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协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妥善解决“金种子”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在各项审批备案事项和出具相关证明等方面,为企业上市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在法定时限内加快办结,并在格式和内容上尽量满足申报需求,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尽调工作。
对于“金种子”企业,要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组建由州市政府领导和省属国有企业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专家、中介机构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企业不上市,不撤工作专班。
成立省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的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州市政府要把企业上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做好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督查问责和宣传引导。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的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