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改革释放农村经济新活力

发布日期:2019-03-13 12:01:26 作者: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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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产权制度改革释放农村经济新活力

  2019年1月,宜良县北古城镇古城社区狗街子小组的村民迎来了今年的头件大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挂牌暨合作社股东分红仪式。作为宜良县首家开展股东分红的集体经济组织之一,合作社当天共为股东发放2018年度分红款12万元。依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狗街子社区去年通过集体合作社发展商贸经济,年收入预计达到100万元。

  作为昆明市唯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宜良正通过试点改革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激发动能 改革试点增强农村经济活力

  狗街子小组只是改革试点中获益的众多社区的一个代表。在宜良县匡远街道永新社区,通过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除了将土地资源入股成立土地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外,还利用集体土地重新规划建成了匡远第一幼儿园,为当地教育注入新的力量。现在,永新社区又在思考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将构建田园综合体做大做强地方经济。

  “截至2018年10月底,宜良县共有821个村组全面完成清产核资,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3.3万人,658个村组建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余163个村组建立起了经济合作社,实现了改革试点全覆盖。”宜良县委书记李绍俊介绍。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大量沉睡的集体资产特别是资源性资产被唤醒,激发了农村经济的新动能。在北古城镇陈家渡小组,原有的500亩板栗园此前一直分散对外承包,但由于干旱、树龄老化,实际产值不高,改革后,社区通过民主决策将板栗园收回村小组集体管理,不仅盘活了产能不高的原有土地,通过招商引资,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打造的紫郦茶庄项目,预计年创收700万元。

  荒地“再生” 村民致富增强集体经济参与感

  “在宜良县试点过程中,通过探索收集排查、会商研判、联动解决等机制,确保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李绍俊介绍,在宜良县先行的改革试点中,依托专项整治行动,还确保了一批毁损土地的“再生”。

  狗街镇小哨社区的菌山就是其中代表。过去,无序管理使私挖乱采现象大量存在,土地水土流失也十分严重。通过在全县开展查处“私开乱挖”、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等专项行动,将菌山收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承包,年均承包费用就为村集体经济增收30余万元。截至2018年10月底,宜良县共查处毁林开荒面积140余亩,清理登记“私开乱挖”集体土地5.3万亩,其中4.4万亩收归村组织集体管理,每年直接增加经济收入约220万元。

  产权改革助推集体经济发展,也富裕了全体村民。2018年,小哨社区村民路树充,光从村集体经济分红就分得了3000元钱,加上自己在集体经济合作社做工的收入,去年一年他个人的纯收入就在2万元以上,“加上自己种的庄稼收成,在家里的收入也不比外面打工差。”而像他这样,在家实现就业增收的村民也不在少数,激活农村资产,发展乡村集体经济,也增强了村民在集体经济中的获得感、参与感。

  因地制宜 借产权制度改革助推乡村振兴

  2019年1月,昆明市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试点工作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而在日前举行的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上,记者获悉,在宜良县2019年完成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富民县将计划在今年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安宁市也将在今年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同时,鼓励全市其他县区、各开发区(度假)园区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将在今年5月底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查审核上报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成果验收,以确保2021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据悉,以此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今年4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昆明将出台全市关于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意见,依托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根据昆明实际,统筹兼顾加快城镇化进程,助推乡村振兴。(记者 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