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8-19 14:15:24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原省金融办主要承担对全省金融工作的协调、服务职能。一是研究制定金融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引导和鼓励在滇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按规定组织开展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负责云南省人民政府与驻滇金融管理(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配合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三是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承担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四是指导全省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提出促进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入滇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走出去”。五是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要求对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所负责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六是协调服务投融资平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七是协调服务地方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发展。统筹、协调直接融资的有关工作,制定扶持、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和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的有关政策。引导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八是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原省金融办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开展工作。抓好项目融资协调服务,努力提升服务金融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做好稳金融各项工作,加强金融人才培训,提升地方金融业发展水平,全力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为全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和服务保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287.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86.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9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2,286.50万元(本级财力2,286.50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287.4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2,28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50万元,项目支出975.00万元)。2018年参与分配和管理的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00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财政资金均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先后拟订印发了《云南省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了《省金融办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细化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机关会议费实施细则》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机关差旅费实施细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入和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合规合法,审批流程齐全、附件资料完整。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难度较大。为保证对原省金融办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及时制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处、机关纪委相关同志为成员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开展相关工作,综合掌握绩效自评工作动态,组织协调各相关业务处室做好绩效自评相关工作。

  2.组织实施

  按照《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98号)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时部署,明确自评项目,按照《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对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项目处室作为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的主体,由办公室牵头开展相关工作,综合掌握绩效自评工作动态,汇总形成自评报告。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确保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我局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认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地完成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决算汇总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省财政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通过自评,发现原省金融办部门项目预算编制的成熟度有待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及时通报自评情况,并要求各项目处要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树立项目意识,深入挖掘项目,建立项目库,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可行性,不断优化我局项目预算结构,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本次自评工作情况,并将自评情况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评价指标。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以后年度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健全绩效自评组织机构成立绩效自评小组,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具体经办处室负责人参与,具体经办人负责具体事宜,层层布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及时运用自评结果,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项目开展以及绩效达标做出示范和带头作用。

  附件:

  请点击这里下载查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