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货”交易新版人民币?专家提醒:属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9-09-06 15:26:35 作者: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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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第五套人民币上周闪亮登场,点燃了部分市民对钱币收藏的热情。记者昨天获悉,一些市民大量兑换新版币,希望收藏几张特殊的冠字号码,甚至有性子急的已经到邮币卡市场打探新版人民币和199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的收藏行情。对此,专家提醒,1999年版的第五套人民币虽然目前银行“只收不付”,但距离退市还有较长一段时间。而根据相关管理条例,除特殊情况外,买卖正在流通中的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

  新版币一亮相,就有不少热衷钱币收藏的人士去银行大量囤货。记者在走访银行时,部分客户经理也向记者表示,最近确实有大额兑换新版币的客户。

  记者探访位于马甸的福丽特邮币卡市场,看到店家门头上大多打出“高价收购前四套人民币”的字样。询问之下,个别商家表示,可以收新版第五套人民币的一些特殊号码,还有一些店主表示可以收199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的50元券。但实际上,不仅是刚面世的新版人民币不得买卖,连199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都不能作为藏品交易。从去年4月开始,1999版人民币“只收不付”,让其加快退市步伐。但这个退出过程通常比较漫长。如第三套人民币1992年就只收不付,到2000年才停止流通;第四套人民币从2004年开始只收不付,直到2018年5月,绝大部分券种才终止流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融俱乐部理事长、中国币章艺术大赛评委黄瑞勇教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买卖流通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只有两种特例情况,一种是中国人民银行自己装帧发行的人民币,通常为了纪念某件事情而发行;另一种是奥运钞、航天钞、生肖纪念币等纪念钞币。这两类钞币发行之后立即进入收藏市场了,央行对此没有干预。其他正在流通中的人民币是不能进行交易的。”由此看来,正在流通的是第五套人民币,从1999版、2005版、2015版100元到最新的2019版,都是不能上市买卖的。

  目前允许交易的是前四套人民币。由于一、二、三套人民币的收藏价格比较高,眼下市场上交易量比较大的是新退市的第四套人民币。第四套人民币从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至1997年4月1日止,共发行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9种面额,14种票券。

  黄瑞勇提醒,钱币的收藏要综合考虑发行量、品相、冠字号码、纪念意义等多种因素,“大家不要操之过急,以免承担法律风险和价格风险。”(记者 张品秋 实习生 李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