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商投资法将取代外资三法

发布日期:2018-12-28 11:04:39 作者: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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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今天表示,新制定的外商投资法将取代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据了解,外商投资法和现行外资三法的区别和特点有:一是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外资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成果通过立法予以巩固。二是着力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法草案设立了专门的章节规范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将从法律层面为各级政府和机构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引,也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三是规范对象限定为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不再规范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