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考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并召开座谈会,指出要不断优化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为促进经济稳中向好提供有力支撑。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准入,让市场主体拥有更多发展机会。加大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支持,促进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扩大就业。9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简化审批、放宽准入、“证照分离”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
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造就业、稳定就业的“主力军”。在当前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更需要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稳定就业,从根本上提振内需。由强健的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带来的旺盛内需,是实现国内经济稳中向好以及抵御外部风险冲击的中流砥柱。
从李克强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调研和一系列谈话来看,优化营商环境是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扶助小微企业的重要方法,也是进一步实现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内在要求。要从根本上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一个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关键在于政府要创新服务模式,监管要做到宽严相济,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
在健康的营商环境中,政府要扮演好一个服务者的角色,要意识到监管是针对企业的服务,是为了更好保障企业的发展。经过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为了市场监管的核心机构,处于市场第一线,直接和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打交道。要想做好亿万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的监管工作,首先要秉持服务的态度,深入到小微企业中间,体察其发展实情,赢得其信任。要创新监管方式,把市场“管活”。正如李克强所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当好“裁判员”,争当“金哨”,不吹“黑哨”,尽最大可能减少“误哨”。
具体来看,创新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各部门协作发力。从监管部门看,创新监管方式要秉持“包容审慎”原则。所谓“包容”,就是对那些未知大于已知的新业态采取包容态度,只要其不触碰安全底线,就要鼓励创新。所谓“审慎”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新业态出现时,不能一上来就“管死”,而要给出一个“观察期”;其次是要严守基本规则和安全底线,对谋财害命、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不管是传统业态还是新业态都要采取严厉监管措施,坚决依法打击。创新监管其实就是要做到宽严相济,给新动能、新业态以时间和空间,让违法乱纪者无路可走。
除监管部门外,其他政府部门也应充分利用科技与数据手段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各自领域的营商服务环境。比如,公共服务部门可大力运用互联网科技,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保”等服务,全面实现公共服务线上化,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提高企业获取公共服务的效率与可得性。海关、外贸部门可以在提升贸易便利化方面下工夫,推行“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贸易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模式等。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是一项重要课题。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2018》显示,对190个国家营商环境调研中,我国位列第78位。报告给出了直观的指标与对比,比如,在“开办企业”这一小项上,我国排位列93位,开办1家企业在我国平均需要7道手续,而在此项指标排名第1位的新西兰中,开办1家企业平均只需1道手续;又如,在我国,开办1家企业平均需耗时24天,而在新西兰平均只需半天。这表明,在市场准入、审批流程、手续环节上,我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对于假冒伪劣、扰乱秩序、偷税漏税等现象,监管部门不但要管,而且要“快准狠”。
为了让政府做到“管放适宜”,李克强在此次会议上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实际上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从过去更重视审批,转变为更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来看,从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对第一批上百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照后减证”,对不必要设定审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可由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直接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并加强市场经营过程的监管;对目前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市场主体作出承诺、达到审批条件即可获批经营,发现与承诺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从重处罚等。这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
外部环境永远在变化,各种新的冲击挑战层出不穷。我国要想抵御外部冲击,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就要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护好、发展好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以强健的民营经济扩大内需,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