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 扩大外汇市场开放

发布日期:2018-08-06 14:51:14 作者: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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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18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全面分析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环境和外汇市场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我国经济增长韧性增强、质量更高。当前我国国际收支总体平衡,外汇储备充足,多年来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充足的政策工具,有信心保持外汇市场的平稳运行。

深化外汇管理改革

推进资本市场开放

今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综合探索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监管有机联动新举措,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健全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

回顾外汇管理改革历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我国资本市场开放不断推进。

一是大力推动境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制定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债券通”)有关的跨境资金流动及外汇风险管理政策,明确“债券通”资金汇出入、资金兑换和结算、外汇风险管理等管理规则,保障“债券通”顺利开通。明确境外机构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熊猫债”)的操作流程,便利优质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二是积极探索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开展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的结汇资金对外支付便利化试点,为进一步放开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与支付管理积累经验。先后开展深圳地区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资产转让试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科技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以及天津融资租赁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等,积极探索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和企业涉汇需求特点的改革措施,切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支持境内机构开展“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高新技术等国家鼓励领域的境外投资活动。加强境外投资资金来源和去向审核,在保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境外投资活动的同时,打击以境外投资名义转移境内资产等违规行为,有效引导境外投资逐步回归理性,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

深化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对跨境外汇支付及结算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13年起,稳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及互联网支付发展。在部分地区率先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国。

201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5个地区的17家支付机构率先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允许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外汇集中收付和结售汇服务。

2015年,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试机构、不试地区”的原则,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扩大至全国,允许有实际需求、经营合规且业务和技术条件成熟的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同时,将试点项下货物贸易单笔交易限额从等值1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

试点机构业务发展迅速。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10个省、市的33家支付机构参与试点,试点支付机构累计办理跨境外汇收支438亿美元,单月跨境外汇收支最高达30亿美元。从规模来看,试点业务金额逐年增长,2015年至2017年,试点支付机构办理跨境外汇收支金额分别为67亿美元、133亿美元、222亿美元。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加快职能转变

2018年上半年,我国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经常账户收支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外部经济更加平衡。会议强调,外汇管理部门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

外汇局深入简政放权,多措并举完善监管,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打造便利、公平的市场环境,使审批更快、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一方面,积极开展创新业务试点,出台外汇管理措施,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及时总结评估,推广先行先试经验。探索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积极支持地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

另一方面,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丰富境内主体融资渠道。允许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具备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提高外汇市场开放水平。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提供多样化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机制选择,便利外汇风险管理。

与此同时,放管结合,持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政策与微观市场监管,深入探索有效的事中事后管理手段。继续完善对支付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等机构外汇业务及外币现钞等业务的监督管理。落实行政许可项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继续推动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建设,督促银行把好尽职审查关口,切实履行展业自律要求。

此外,外汇管理部门不断优化服务,更好便利社会公众。在全国范围内向银行开放报关电子信息,为其提供贸易真实性信息查询渠道,便利企业办理相关外汇业务。开发升级外汇业务系统,全面适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使行政审批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