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称,6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由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财政部方面指出,要准确把握国有金融资本的范畴,认真落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的穿透管理,加快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立法,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实行国有金融资本全口径报告,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抓紧向本地区党委和政府报告学习贯彻文件情况,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管理制度,压实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具体来看,加快推进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积极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措施,大力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工作督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