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两会陆续召开 推动“高质量发展”成共同目标

发布日期:2018-02-08 11:04:45 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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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地方两会陆续召开,各省份如何设定新一年经济目标增速,备受各界关注。其中,有些省份经济目标增速与上一年持平,也有部分省份对2018年目标增速较去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下调。下调目标增速,是尊重经济运行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遵循经济发展实际的现实选择。打好三大攻坚战,关系到能否迈向高质量发展,今年地方两会上,各地纷纷制定“施工图”“时间表”——

近期,地方两会陆续召开。在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高质量发展”成为高频词汇。各省份在安排2018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时,均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从现在到2020年,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各地周密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有了更详细的“施工图”。

多省份调低目标增速

“高质量发展”成为高频词

经初步核算,201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6.9%,完成了2017年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结果”。

多数省份也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增速。例如,北京的预期增速为6.5%左右,实际增速为6.7%;海南的预期增速为7%以上,实际增速达到7%;陕西的预期增速为8%左右,实际增速为8%。部分省份实际增速明显快于目标增速,例如,山西的目标增速为5.5%左右,但全年实际增速达到7%;四川的目标增速为7.5%左右,全年实际增速达到8.1%。

也有一些省份未能完成预期的经济增长目标。例如,天津市的预期增速为8%,但实际增速只有3.6%;内蒙古的预期增速为7.5%左右,实际增速只有4%;甘肃的预期增速为7.5%,但实际增速只有3.6%。个别省份的实际经济增速不及预期,与经济数据“挤水分”有一定关系,但更主要是因为经济结构调整步履维艰,新旧动能转换偏慢,旧动能疲软乏力,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减弱,新动能又未能实现有效接续。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省份如何设定目标增速,也备受各界关注。

总体来看,北京、上海、福建、海南、江西、湖南、四川、山西、云南、辽宁等省份的目标增速与上一年的目标增速持平;天津、河北、山东、湖北、内蒙古、广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西藏、黑龙江、吉林等省份的目标增速比上一年目标增速有不同程度放缓。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提出的目标增速为6.5%,比去年的实际增速放缓0.5个百分点,但比去年5.5%左右的目标增速快了1个百分点,是全国唯一提高2018年目标增速的省份。

尽管经济增长的目标增速下调,但各省份在部署2018年主要任务时,都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目标。例如,上海市提出要“努力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提出,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突出改革强省、创新强省、开放强省、人才强省工作导向,统筹推进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清廉浙江建设。山西省提出,要对标全面小康要求,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扩大经济总量,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夯实全面小康的物质基础。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对化解政府债务实行绩效考核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是中央确定的当前我国三大攻坚战之一。各地在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时,进一步明确了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上海市提出,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记者了解到,自去年以来,内蒙古等省份已经着手摸查政府债务底数。

内蒙古提出新增政府债务一律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债务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依法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

云南省提出要明晰债务主体,坚持“谁使用、谁偿还”,省政府不会为州市县政府债务兜底,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设置政府债务“天花板”,严格控制增量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已经明确要对化解政府债务实行绩效考核,对违法违规举债和担保,实行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一些地方还提出要建立债务偿还和财政转移支付挂钩机制,对化债成效显著的,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激励;对违法违规举债、化解债务不力的实施追责问责。

在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山东省明确要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坚决打击经济诈骗、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行为,全面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

上海市提出要加强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公司治理风险以及“僵尸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处置力度,提高资本充足率。加强风险管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早期干预和应急处置机制,堵住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监管漏洞,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一些省份提出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和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有效处置个案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严防“非法集资下乡”。管控高杠杆投机炒作,严防债券违约风险。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建设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

精准脱贫责任如山

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

脱贫攻坚军令如山,责任如山。在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时,各地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向贫困地区聚焦发力,进一步明确了脱贫攻坚的目标。

河南省明确将重点推进卢氏等4个深度贫困县和1235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现11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19个国家贫困县和14个省贫困县脱贫摘帽,完成6.29万人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任务。安徽省明确,要实现10个国家级贫困县和8个省级贫困县摘帽,700个以上贫困村出列,7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湖北省提出,要确保104.6万人脱贫、17个贫困县摘帽,确保已脱贫人口可持续稳固脱贫。

当然,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还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举措。为完成上述目标,安徽省明确将加强产业就业扶贫,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扩大电商扶贫、旅游扶贫覆盖面。开展家政扶贫行动,建设家政服务市场与贫困户就业对接平台。同时,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攻坚力度,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必须完善脱真贫、真脱贫工作机制。不少地方都明确提出要严格监督考核,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例如,贵州省提出,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逐级扣牢责任链任务链。用好扶贫云平台、扶贫专线,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全面实质性整合。

一些地方还提出,要全面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全面公开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情况。严格监督考核,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跟踪问效和审计监督,坚决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严肃查处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从源头上减少污染

2017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调整运输结构。

围绕中央的决策部署,各地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任务。

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是我国西北最重要的生态屏障。不过,这里的生态破坏却十分严重。甘肃省明确,要继续强力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治,通过注销、扣除、补偿等方式全面退出矿业权,解决林草“一地两证”问题,搬迁核心区农牧民59户212人,减畜6.18万羊单位,完成10座水电站关停退出阶段性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完成6项年度整改任务,推进10项长期整改任务。

“宁可经济发展慢一点、也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新疆提出,出台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具体管理办法和工业类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

多个省份明确,要继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突出重点区域、行业、环节、时段,着力控制污染源头,狠抓末端排放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努力让人民享有更多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