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2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24日,4月末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获批额度983.33亿美元,环比新增83.4亿美元。此外,截至4月24日,累计已经批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RQFII)6148.52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994.59亿美元。4月24日,外汇局还公布,将稳步推进QDLP和QDIE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将上海和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此前,外汇局曾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提出的扩大开放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遵循宏观审慎管理思路,针对不同类型机构的业务特征,综合考虑QDII机构管理资产规模、内控合规等因素,秉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稳步推进QDII各项工作,更好满足境内市场主体跨境资产配置需求,并将QDII额度最新情况于每月末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