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取得实效
记者11月1日从省工信厅了解到,自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来,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组织实施,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截至9月底,18家合作银行已累计发放各类中小微企业贷款255.32亿元。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省自2017年起设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2018年实施,风险补偿金规模为30亿元。2017年首期10亿元,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信贷引导资金5亿元和追加预算5亿元构成。2018—2019年将风险补偿金纳入年度预算,每年新增安排10亿元,目前已到位20亿元。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工信部门全力推进实施。重点加强对各州市、各合作银行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项目的推荐、审核、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风险补偿贷款发放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风险补偿政策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督促合作银行严格做好贷款风险防控,务实推动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使风险补偿机制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方面发挥更积极更有效的作用。
截至目前,已有13家银行入驻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并发布了针对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的相关金融产品。按照《管理办法》“风险补偿金的5—10倍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要求,截至9月底,18家合作银行已累计发放各类中小微企业贷款255.32亿元,放大比例达12倍以上,超额完成2018年20亿元风险补偿金按5—10倍放大的贷款发放任务,风险补偿政策实施取得初步成效。(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