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加强对商业银行价格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银行服务收费行为,保护企业及个人利益,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我省将建立驻滇商业银行长效监管机制。
省物价局明确,建立商业银行价格联络员制度和财务报表定期报送制度,加强日常监管,避免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导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8月起至11月底,省物价局将组织开展商业银行价格行为自查和抽查,各商业银行对利用贷款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收取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转嫁成本乱收费等10项行为进行自查,对查出的违规收费金额及时进行清退。在抽查中发现商业银行不自查自纠,仍然存在侵害客户利益的,将进行处罚和向公众公开信息,并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省物价局还下发《商业银行转嫁房地产抵押评估费行为执法指南》,其中明确指出,审查抵押物价值是银行自身法定工作职责,个人及企业贷款的房地产抵押物价值评估费用应当由银行承担,银行不得转嫁给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