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49 期
省沿金综改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 月28 日
跨境人民币贷款又添新政策
沿边金融开放再获新助力
2014年12月1日,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正式出台《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又一支持云南省沿边金融开放的重磅政策正式落地。试验区企业跨境借入人民币从政策层面正式开闸解禁,拓宽跨境融资渠道。
《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允许我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东盟、南亚国家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用于支持自身生产经营并促进我省的建设与发展。相关业务由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统筹管理,具体业务由企业向我国境内结算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根据跨境人民币贷款投放额度情况确定可借入跨境人民币贷款的额度,结算银行再办理后续开户和资金汇划手续,贷款利率、期限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暂行办法对试验区探索跨境金融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将有效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融资便利化,有力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进一步推动我省沿边地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一是打破了仅允许有投注差的外商投资企业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的政策限制,为试验区内企业尤其是中资企业打通了一条向境外融资的新渠道。利率和期限由境内外借贷双方协商自定的原则使试验区企业有机会以较低成本从东盟、南亚国家融入大规模人民币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将有效缓解试验区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是暂行办法将为东盟和南亚国家的人民币储备开拓资金运用的新渠道,使境外的人民币存量资金有保值增值的途径,进一步推动了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和使用,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增添新动力。
三是人民币跨境借入相关政策的落地结合既有的人民币境外放款政策,标志着我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双向贷款的正式启动。将有效促进人民币跨境双向流通,构建人民币回流渠道,促进形成我省与东盟、南亚国家的人民币投融资循环圈,增强人民币在东盟和南亚国家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
四是积极推动了我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的进一步创新,加快云南对外开放和与东盟、南亚国家建立更紧密的经贸金融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