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融办召集40家金融单位贯彻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18-02-11 10:32:33 作者: 来源:云南省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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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刻学习领会精神 认真安排部署工作 ——省金融办召集40家金融单位贯彻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为贯彻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组长张鸿建同志有关要求,8月23日至24日,省金融办分三批次召开牵头40家金融单位贯彻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工作部署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传达了省纪委在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通报。

 

会议指出,召开40家金融单位贯彻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会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讲话精神的再动员再部署,是贯彻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具体体现。各金融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脱贫攻坚重要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转变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责、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为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一是要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云纪发〔2017〕6号)的要求,认真梳理“挂包帮”工作以来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围绕执行纪律情况、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脱贫实效情况等七个方面以及“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等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自纠。二是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建立扶贫领域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云纪发〔2017〕9号)的要求,以及时发现问题为目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阴奉阳违的行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方面情况迅速进行线索排查。三是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研究和工作统筹力度,特别是对挂联2016年度和2017年度脱贫退出县市的金融单位,要主动与挂联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联系对接,真正把脱贫帮扶责任担起来、扛起来,为推进云南贫困群众与全国人民共同全面实现小康做出新的贡献。四是要加强对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教育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对其开展的脱贫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工作队员有关待遇,关心关爱工作队员。坚持工作队月工作情况报备制度。同时,要加强对本系统州(市)、县分支机构扶贫“挂包帮”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全面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

会上还对《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云办通〔2016〕6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厅字〔2017〕10号)、《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云纪发〔2017〕6号)、《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建立扶贫领域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云纪发〔2017〕9号)等文件进行了学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