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融办关于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8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7-10-20 15:10:16 来源:云南省金融办

省工信委:

民建云南省委提出的关于新常态下促进云南省非公经济发展的提案,已交我单位会办。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2016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决策,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办发〔2015〕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云办发〔2016〕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做了大量工作。

一、协调服务民营企业融资情况

2016年全省经济形势复杂严峻,民营经济发展困难重重,我办积极发挥协调服务职能,督促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协调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做好融资协调服务。一是省金融办与15家银行机构签订了金融服务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小巨人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0号)“‘十三五’期间每年设立280亿元以上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重点支持农业小巨人发展”的要求。省金融办与省内1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了金融服务书,设立了300亿元规模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通过各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配合,2016全年,共发放专项贷款377亿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为支持服务我省优势特色农业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为民营企业协调融资。按照和段琪、董华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喻顶成召开部分企业银企对接座谈会的指示精神,对南磷集团等企业的融资需求,召集相关银行机构与企业对接,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接相关银行机构,富滇银行通过信贷+票据的方式解决南磷集团5000万元流动资金需求。三是采取“点对点、一对一”方式,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先后就澜沧江啤酒集团、祥云华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昆明恒沅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元谋利明脱水蔬菜公司、楚雄宏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银燕集团等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和银行机构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努力,帮助祥云华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协调融资600万元,帮助元谋利明脱水蔬菜公司协调融资2000万元,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四是重点协调跟踪26家民营企业融资情况。按照省领导的要求,对26家民营企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与16个州市政府及23家银行机构进行沟通协调,解决融资困难,并收集26家民营企业融资困难解决情况,按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创新力度,多措并举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一是牵头制定缓解小微融资难政策,着力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按照省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求,省金融办牵头联合省工信委、云南银监局等8部门起草《关于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融资贵意见》,紧紧围绕金融机构、政府、企业、监管部门的职责,提出“落实四种责任、建立三项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工作,报经省政府同意已下发执行。二是深入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2016年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共为55家小微民营企业出具小贷险保单,帮助企业获得银行信用贷款11793万元。会同省财政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云南保监局拟订了小贷险试点政策调整建议并上报省政府,建议延长试点期限至2019年末,对企业给予1%补贴保费,对出险项目设上限进行逐笔补偿。同时,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奖励资金兑现到位,全省共有93家银行分支机构符合条件,补偿奖励资金合计1000万元,撬动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增量共计51.12亿元。三是建立政银企对接平台,推动企业融资。2016年4月,省金融办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召开专题对接会,将2016年度贷款总需求2199.7亿元的重点建设项目推介给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动银企双方沟通对接,促进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项目及早获得融资支持。四是联合再担保公司,服务民营企业融资。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的内容,切实帮助民营企业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金融办、省再担保公司联合制定服务民营企业沟通协调对接机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影响,民营企业利润下滑、库存增加、资金链紧张,银行机构不良贷款攀升,风险控制更加严格,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愈发突出,破解这一难题需要政府、银行机构、企业共同努力。

(一)共同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地方政府要加大信用体系建设,要创新信用建设模式,借助司法手段、行政手段等多种手段打击逃废债行为。同时加强公众宣传,调动人行、银监、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性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要提供增信服务,加快建立和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一方面要拓宽担保资金来源,做大做强政策性担保公司,着力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业要注意担保体系和制度的合理设计,既要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降低企业担保成本,满足民营企业融资的担保需求。

(二)银行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融资,银行要要创新金融产品,创新还款方式、延长贷款期限,要加强贷款资金监管,防止企业挪用贷款。同时,各银行机构要为企业融资想办法、出主意,尤其是对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融资和融智服务,不断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三)民营企业要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民营企业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聘请专业会计机构进行辅导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指导编制合法、合规、真实的财务报表。同时,要规范企业的投融资决策,多方听取企业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当地银行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避免盲目决策,实现稳健经营。要开阔思路,提前谋划,早做准备,加强资金管理计划,多与银行沟通,多寻求金融机构智力支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多渠道融资创造条件,要学会运用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新三板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