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融办关于省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JY10001205003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日期:2017-10-20 15:01:27 来源:云南省金融办

省农业厅:

现将省金融办关于省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JY100012050031号《关于支持玉溪花卉产业发展及转型升级的建议》中“加大花卉产业资金投放力度,缓解花卉企业融资难”的办理意见报送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情况。一是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意见》(云发〔2011〕1号)之后,省金融办从2012年起,每年牵头设立不低于200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业小巨人。目前有农行云南省分行、省农信社等1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服务书,截至2016年末,各相关银行累计发放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2081亿元,为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速发展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其中包括了对农业花卉企业的支持。二是多部门合力攻坚企业融资难题。为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省金融办会同省工信委、云南银监局等8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意见》(云金办〔2016〕174号),认真落实“四个责任、建立三项制度”,即政府部门落实保障责任、金融机构落实服务责任、小微企业落实自律责任、监管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建立缓解小微融资难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落实督查机制和工作推进信息交流和宣传机制,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攻坚企业融资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一是继续牵头落实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保障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小巨人及关联小微企业、农村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农户等合理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二是强化省金融办的协调服务职能,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帮助、指导有关企业完善融资要件。三是对于玉溪市花卉产业相关企业的融资需求,建议玉溪市相关部门梳理汇总后,在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推介的同时,如有需要也可联系“省缓解小微融资难融资贵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委)帮助对接协调。四是针对有关花卉企业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的实际,部分银行机构积极探索并于2011年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试点。但试点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林权抵押贷款额度偏小、还款期限较短、贷款利率较高、贷款评估价值偏低,以及确权、流转、违约风险补偿等关键环节配套服务跟不上等情况,建议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相关配套措施,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