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6 09:30:00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进一步

 

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7〕12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省级各金融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加大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切实改善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在总结去年我省金融系统开展“金融创新与服务年”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今年在全省金融业开展“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二、组织领导

  成立省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余云东任组长,云南银监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证监局、云南保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财政厅、农业厅,省政府新闻办,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云南保监局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云南银监局。领导小组下设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3个工作组,分别由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云南保监局各1位领导任工作组组长,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在各行业的开展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改革,拓宽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服务领域。商业银行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引导和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支持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措施,改进服务,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邮政储蓄要通过体制改革,拓宽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渠道,建立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机制。保险公司要加大农村保险市场的拓展力度,积极向农村延伸机构,打造诚实守信、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农村营销队伍,不断完善乡镇保险服务网络。

  (二)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协调机制,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行(司)一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活动。要深入农村一线,“上门结亲”,进村“结对子”,开展对企业、对农户、对村镇的一对一帮扶活动。要主动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沟通,探索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入。

  (三)加大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继续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总结去年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服务小企业“六项机制”的落实。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扩大对农村私营企业主、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率。

  (四)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金融服务领域。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要在不断推广已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同时,结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积极开发适应农村需要的金融创新产品,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方式,更好地满足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需求。

  (五)探索适合省情的“三农”保险发展模式,提升保险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防范化解农业风险,支持特色经济发展;探索农房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扩大农村车辆承保面,保障农民生活秩序;发展适合农民的养老、健康、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农村居民的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

  (六)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在农村金融方面的合作。保险参与构建新型支农信贷资金风险管理体系,保障信贷资金安全,发挥银行、保险合力,支持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发挥证券、期货市场功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挖掘证券市场功能,引导社会各方对我省涉农企业开展收购、兼并、重组,参与涉农企业投资,辅导涉农企业上市,培育农业产业带和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推动农业产业化升级。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指导和稳定农业生产,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农业效益。要开展对涉农企业和农户的期货知识培训。

  (八)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要通过大力开展对农村地区金融知识的宣传和金融产品推介,一方面在农村地区和农民中普及金融知识,另一方面使广大农村金融消费者更多地了解和使用金融产品。

  四、时间和步骤

  “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时间安排为2007年6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6月),主要任务是制定和下发活动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10月),主要任务是按照上述8项活动内容组织落实。

  (三)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对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进行评比和表彰。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也是金融业更好地支持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到思想重视,行动积极。要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把我省金融业对农村金融服务和小企业金融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和促进作用,促进我省经济有好又快发展。

  (二)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各金融机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工作,做到组织保证、人员落实、任务明确、措施有力。要以此项活动的开展为契机,苦练内功,强化管理,夯实基础,实现金融提质增效和服务的优化。

  (三)加强协调,做好宣传。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活动的总结和信息反馈,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活动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注意发掘活动开展中的先进典型,并加强对典型的宣传,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