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17年度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3 17:01:51 来源:本站

各州市金融办、财政局,滇中新区财金局,省属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金〔2017〕15号)精神,省金融办、省财政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7年度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专项资金时间条件申报项目必须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相关条件的企业(机构);已享受过专项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请你们严格按照《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机构),按管理办法要求填报《专项资金申报表》一式9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审核把关,于2017年3月22日前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金融办。

联系人及电话:

省金融办 胡彦江 0871-63132363

省财政厅 童  话 0871-63630550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