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业务统一监管势在必行

发布日期:2017-02-27 09:31:52 作者: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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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日前表示,由央行牵头,“一行三会”一直在紧锣密鼓地从事资管业务整体监管框架的统一设计。陈文辉表示,资管业务总的来说有着共同规律,因此统一的监管规则非常必要。 
  过去几年,随着经济增长、金融业创新深入与混业经营的发展,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呈现出爆发性增长。有业内人士表示,从能够掌握的数据看,截至2016年上半年,金融业各类资管产品汇总余额高达近80万亿元。更有分析称,目前整个大资管行业已达百万亿元规模。规模快速增长的背后,是我国金融业传统业务模式的变革。有业内专家称,这一变革的路径就是通过资产管理业务,使银行成为直接融资体系和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这也意味着,“大资管”时代已经到来。 
  资产管理业务的大规模增长,对于改善国内社会融资结构、丰富居民财富管理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均具有积极意义。但不容忽视的是,伴随着规模的急剧膨胀,资产管理业务快速成长中的种种弊端和风险逐渐暴露。比如,资金脱实向虚、以钱炒钱,大量结构化产品绕道涌向一、二级市场,部分资金流入高风险行业和领域,资管业务风险点不断爆发等。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去年11月在公开演讲时称,我国资管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暴露出很多问题和风险隐患。李超表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不同,不利于公平保护投资者;资管产品通过层层包装,不易识别和判断风险,容易交叉传染风险;“刚性兑付”推高了无风险利率,扭曲了风险资产的定价水平,扰乱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易引发监管套利,增大系统性风险隐患;部分资金并未进入实体经济,而是以不同方式、借助不同渠道脱实向虚,加大了实体经济成本。 
  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同样表示,在实体经济的基础资产收益率下行的背景下,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涉足资产管理产品领域,以创新之名开发了不少长链条、跨行业、跨市场、层层嵌套、结构复杂的资管产品,各类“通道业务”流行,导致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滞留时间延长。甚至一些资管产品依托控股公司架构,在集团内部自我循环、自我买卖。 
  资管业务“成长的烦恼”背后有多种原因,比如实体经济盈利能力下降,导致资金缺乏好的投向;金融产品存在隐形刚性兑付,价格扭曲增加了市场上的套利机会;监管标准不统一,缺乏统一的监测监控;各大类资管产品的法律基础、法律关系不相同,法律适用混乱等。 
  在上述各原因中,监管标准不统一颇受关注。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监管格局暴露出一些漏洞,导致监管标准不一、监管真空、监管套利等。这一问题在结构日益复杂、层层嵌套的资管产品中表现最为突出。李超认为,在分业监管体制下,由于历史形成原因,各大类资管产品在产品准入、投资范围、募集推介、信息披露、资金资产托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监管标准并不一致,有的还存在比较大的差异。例如,对合格投资者的界定存在不同版本;对预期收益率,有的允许宣传,有的严格禁止;对资金的托管,有的要求独立第三方托管,有的则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从实践看,当前参与资管业务的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几乎囊括了所有的金融机构。资管产品也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到券商资管计划、基金专户、保险资管计划等,种类繁多。此前市场上备受关注的万能险,也具有较强的资产管理属性。而这些产品的监管权限,则分别属于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 
  分业监管的格局不仅导致监管标准不一,也存在缺乏统一的监测监控体系的问题。阮健弘表示,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不健全,导致跨行业风险识别、预警能力不足。随着各类产融结合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交叉性金融产品、地方金融交易所的迅速发展,一些所谓的创新产品游走在灰色地带,实际上没管住,监管套利活动滋生。 
  显然,确立不同资管产品的统一监管制度,时不我待。过去一年,各监管机构密集发布了相关通知与业务指引,加强资管监管,促进银行、信托、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规范发展资产管理业务,防控金融风险。央行此前发布的2016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表示,要深入研究并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统一同类金融产品的标准规制,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落实监管责任。 
  可以说,在深入研究并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之际,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频繁等重点问题统一标准规则,是一项非常必要、意义重大的举措,此举既有利于促进资管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又可以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