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打非办积极开展“5.15”防范非法集资 宣传日活动

发布日期:2017-06-13 14:36:44 作者: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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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公安厅联合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农业厅、云南银监局等单位,在昆明市南屏步行街广场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

省公安厅胡水旺副厅长参加活动并讲话指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事关人民福祉、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和积极防范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及时消除了一大批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风险隐患,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有力维护经济安全、护航经济发展、守护百姓安康。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时分析研判各地、各领域突出、新型、多发、高发经济犯罪,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开通了经济犯罪举报中心,接受群众举报,为群众监督举报经济犯罪提供便捷路径。开展预防经济犯罪工作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事业单位等“五进”活动,把防范工作的触角更多地延伸到事关民生的行业和部位,帮助群众、企业提高发现、识别经济犯罪、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运用微直播、微访谈、手机报、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防范经济犯罪专题宣传、预警提示,形成了传统媒体、新媒体、微电影、公益广告、公益动漫等全方位、多媒体的立体宣传体系,有效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开展防范工作,打防经济犯罪社会合力不断增强。

省金融办张霞副主任在宣传活动中讲话,近年来大量投资咨询、理财机构、财务公司等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违规开展金融业务,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也有一些地方类金融机构,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恶意编造和放大政府信用,引诱群众参与,触碰非法集资底线。非法集资活动网络化趋势明显,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增强。许多令人痛心的案件表明,参与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损失惨重,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在投资理财前要认真识别风险,防止上当受骗。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希望广大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向属地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

在“5·15”宣传日活动现场,各单位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揭露了非法集资的新手法,教育广大群众鉴别非法集资行为,提醒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警惕非法集资陷阱。省司法厅准备了“防范金融诈骗,共建和谐家园”宣传手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1000余份在现场发放,组织律师志愿者在现场与群众沟通互动、法律释疑、问题解答。省地税局配合宣传日活动,将省公安厅制作的动漫宣传片、与省打非办联合制作的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短片下发到全省系统各级单位,并在税政大厅大屏同步进行播放宣传,同时在省级和各州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以头版头条进行播发,有效扩大了宣传日活动的影响力和认知度。省打非办设计编印了1000多份图文并茂的宣传册向市民发放,另外,省打非办还将印制好的8万余册宣传册分送全省129个县(市、区),切实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力度、深度、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