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黎鸿凯)11月21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联合省工信委、省法制办、省科技厅、省工商联、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等部门在昆明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简称“双10条”)进行解读,向社会发出改善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投资大方向:政府支持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
“在保持较快发展的同时,我省民营经济也存在发展总量不足、质量不优,发展环境仍不宽松,融资难融资贵加剧,企业投资意愿下降,企业家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云南省工信委副主任唐文祥介绍,针对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困难,已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中提出,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该措施明确,给予符合条件的创新型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应经费补助,落实税收优惠、微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加大专利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贷款发放力度,鼓励上市融资,打造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同时,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充分用好我省已有的支持双创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工作。
【破解融资难:政府建立资金池分担银行贷款风险】
“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我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瓶颈之一。在促进融资方面,新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提出,为了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促进银企之间协作和互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防止中小微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该措施明确,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主要用于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向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
重点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向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向未曾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对贷款后出现的坏账,由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目前,《关于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已上报省政府。
【政府讲诚信:全面清偿拖欠民营企业的历史欠款】
“我省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发展中也还存在着法规制度不够完善,一些执法部门随意执法,消极执法,执法不公,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些地方和部门践诺守信意识差,对民营企业保护力度还不够,部分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还不足等问题。”云南省法制办副主任马忠华介绍,《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中提出,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对招商引资项目协议签订前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产、信用、履约能力等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政府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招商引资协议、各类政府合同或者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生效后,受法律保护,不因政府换届、领导人的更替而改变,切实增强招商引资的法制化和可预见性。对已生效的协议或者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因法律政策、规划调整等情势变更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主动与民营企业协商,采取经济补偿或者政策扶持等措施弥补民营企业合理损失。
该措施还明确,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关于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偿还欠款计划”的要求,在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各级人民政府偿还工程款、物资采购款的基础上,开展“地方政府偿还欠款计划行动”。及时主动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拖欠民营企业的历史欠款进行全面清偿。分类处置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
【行政要给力:问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记者注意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联系民营企业渠道,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接触交往,严格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对政商交往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鼓励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中提出,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民营企业平等参与。依法查处垄断协议、价格违法、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假冒侵权、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惩处力度。
该措施还明确,对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加大问责力度。对司法机关有案不立或拖延立案,违法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造成民营企业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向民营企业索贿、受贿等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利益,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查处。
马忠华表示,这些措施的出台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具体体现,将向社会发出强烈的信号,民营经济的发展将要在政策驱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通过全面改善民营经济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