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组织7千户民营经济代表对37个政府部门进行评议

发布日期:2017-10-26 15:38:18 作者:熊强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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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今年5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方案》,旨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监督作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0月25日,云南网(微信号:yunnancn)从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省将组织7千户民营经济代表对37个直接为企业服务的部门进行5个等次的评议,此评议系统将在11月1日正式运行。

据介绍,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全省统一开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线下评议参评企业不重复。评议工作每年1次,11月开始组织实施,12月完成。根据民营经济主体的分布及户数情况,参评企业选取了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个层次的民营经济代表参评,今年准备组织7千户民营经济代表对37个直接为企业服务的部门在服务过程中的态度、质量、效率、廉洁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次进行总体评议,分别赋予100、80、60、40、20分值,由评议系统按照评议等次比重加权计算自动生成综合得分,形成评议结果。此外,为了防止恶意评议,对提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要求参评企业选择具体表现或写出200字以内的具体意见。

最后,由云南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评议结果,报省考评办作为被评议部门综合考核参考依据,对参评企业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部门,报省监察厅按照规定予以问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评议结果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日报》上刊登公布,与此同时,评议结果也会汇总反馈给各被评议部门,一些具体事例若被评议部门及监察部门需要核实,省一级可通过系统追溯参评企业评议“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等次情况,以便进一步沟通联系参评企业,州(市)、县(市、区)级没有追溯权限。

目前,“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系统”已调试完毕并已挂在省工商联门户网站试运行,11月1日正式运行。还同步开发了企业评议手机APP软件,可以扫二维码下载安装。该系统在进行全省进行统一评议的同时,州(市)、县(市、区)也可以根据当地需要组织独立的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