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子卓
近年来,我省通过不断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完善管理办法,细化公开标准,创新公开手段,搭建公开平台,省级预算公开初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17年,省级政府和部门预算均在法定公开时限内,在统一公开平台上进行了集中统一公开,实现了“公开面100%、及时公开100%、集中公开100%”。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预算公开工作效率,省财政厅研究出台了《云南省州(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的职能职责,并将云南省各州(市)的预算公开情况作为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考核,量化考核指标。该厅主动联系省级各一级预算单位,引导各部门建立预算公开主体责任观。同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设立了省级预算公开平台,在平台内设立“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栏和相应子栏目,细化到“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四项内容,分类公开预决算信息,同时定期将部门预算动态统计及监督情况对外发布,有力地督促了省级各部门按时公开预算信息。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公开的社会效应,省财政厅通过U盘、手机“二维码”等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向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推送预算报告、草案以及相关的政策信息和背景资料等,详细介绍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特点。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走进预算”系列专题文章,更及时、更快捷、更广泛地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提高了公开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