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105号令)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摸清省内股权投资类企业基本情况,我办拟定了《云南省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调查表》,请下载并认真填写,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7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予以反馈:
一、电子邮件:请将所填报表电子版发送到:jrbjr3chu@163.com
二、送(寄)达:昆明地区的投资机构,请送达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65号省金融办金融三处;昆明以外投资机构,请传真0871-63132363并邮寄到以上地址,邮编:65005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瞿丕颖,电话:0871-63136850,吴玉柱,电话:0871-63132363。
请各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逾期不报,视为异常经营,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理。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