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金融办、财政局,滇中产业新区财金局,省属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47号)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推动作用,支持和鼓励我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现开展2015年度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项资金的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机构),并在2014年3月3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列入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上市办”)发布的“云南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且支付了规定范围内必要费用的拟上市企业;
(二)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且已支付规定范围内相关费用的拟上市企业;
(三)上市申报材料已被境内外上市管理机构正式受理的拟上市企业;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列入省上市办发布的“云南省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与中介机构签署挂牌辅导协议且已支付规定范围内相关费用,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拟挂牌企业;
(五)成功上市、新三板挂牌和我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
(六)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以及资产支持票据、境外人民币债券等各类债券的企业;
(七)实投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来滇设立的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
已获得相关阶段专项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企业(机构)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向所在县(市、区)金融办提出申请;县(市、区)金融办会同所在地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要件审查,把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联文向州市(含滇中产业新区)金融办、财政局申报。县级审核时间为发本通知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各州(市)金融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会同所在地财政局联文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向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上报。州市审核时间为发本通知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省属企业项目直接向省金融办申报,申报时间为发本通知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
(二)省金融办对各州(市)及省属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分类、审核,会同省财政厅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并向社会进行网上公示。
(三)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金融办、省财政厅联文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省财政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将资金下达给项目单位所在州(市)或者省财政直管县(市、区)财政局,由其按照规定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省属企业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给省级直管部门或省属企业。
三、申报专项资金所需材料
(一)上市、挂牌培育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 资金申请文件;
2. 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 改制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 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的有关上市、挂牌辅导协议复印件及相关费用支付凭证;
5. 获得中国证监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国外上市管理机构受理上市申请材料的正式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 其它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二)成功上市、挂牌和发债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提交以下材料:
1. 资金申请文件;
2. 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 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 成功上市、挂牌相关证明材料或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部门的核准批复文件及募集资金银行进账单等;
5. 其它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供以下材料:
1. 资金申请文件;
2. 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和已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基金募集说明书、投资人协议复印件;
5. 与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协议复印件;
6. 被投资企业或项目出具的股权投资证明文件、银行转账文件;
7. 其它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四)来滇设立的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 资金申请文件;
2. 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 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 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5. 其它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五)各州(市)金融办、财政局上报省金融办的材料包括:
1. 州(市)金融办、财政局联合上报的申报文件;
2. 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
3. 应当由申报企业(机构)提供的材料;
4. 其它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四、其他事项
请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金融办、财政局,省属企业将申报文字材料一式9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金融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rssb@aliyun.com
五、联系方式
省金融办联系人及电话:刘涛 0871-63139159,段昭琴 0871-63138667
省金融办通信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65号 邮政编码:650051
传真:0871-63138667 电子邮箱:yjrssb@aliyun.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及电话:黄晓、张倩 0871-63615286
省财政厅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
传真:0871-63611821 电子邮箱:99780285@qq.com 254218235@qq.com
云南省金融办 云南省财政厅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