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互联网金融 试点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18 08:07:25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丰富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创新内涵,抢占新一轮互联网金融发展先机,构建市场化、信息化、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系,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国家和我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政策框架内,依法积极稳妥开展互联网金融发展试点工作,试点期至国家或省出台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政策时止。按照《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试点机构自律风险管理的通知》(云金办〔2014〕337号)和《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发展试点工作暂行措施》(云金办〔2014〕338号),试点工作正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信息和风险提示予以公告。

一、试点工作主要特点

(一)明确试点区域和试点性质。试点区域为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范围;试点的性质,是贴近市场、主动服务,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须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除外)开展试点,并根据市场主体要求协调办理设立工作。

(二)明确属地管理原则。申请纳入试点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须经拟注册地政府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出具支持设立并承诺持续履行管理职责的相关函件。

(三)明确试点服务事项。试点工作不属于前置审批,不是行业准入。对于不纳入试点的企业,如不使用“互联网金融服务”或“网络金融服务”名称,但实际需从事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的,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有关市场管理机关申请研究办理。

二、风险提示

本公告和我办向企业出具的协调支持设立函件,均不表明我办对纳入试点的互联网金融试点企业的业务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投资者财产安全的保障,也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对本公告信息以及我办向企业出具的协调支持设立函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扩大、曲解或相反的表述均属虚假不实陈述。互联网金融试点企业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企业自行负责,投资者参与其业务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任何试点企业不得将本次公告信息和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省金融办向企业出具的协调支持设立函件,作为向投资者宣传和推介之用。

有关个人及单位在进行相关投资或其他相关经济活动时,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试点企业作出的合规经营承诺

互联网金融试点企业已向我办和注册地政府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出具了合规经营承诺。主要承诺内容如下,请投资者仔细阅知:

公司将严格按照‘依法合规、市场运作、风险可控、责任自担’的原则,加强开展业务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研究,科学合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场所管理的相关规定。特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云南省金融办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试点机构自律风险管理的通知》(云金办〔2014〕337号)、《云南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金融发展试点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云金办〔2014〕338号)以及省级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调整业务和经营行为,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二)严格履行信息中介职责。不自融、不吸储、不借新还旧,不将项目资金用以归还不良债务,不将金融资产进行证券化后发行或转让。

(三)严格遵守不为违规或高风险融资行为提供支持和便利的相关要求。遵守相关行业规范,不为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担保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及其他金融机构和新金融机构绕开监管、吸收资金提供便利。建立风险隔离机制,不为已在其他平台融资的项目提供介绍融资服务。

(四)严格自律管理。按照申报试点承诺的出资额实缴出资,按照登记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自愿加入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服从行业自律管理。

(五)严格诚信经营。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引入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每年邀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示。

(六)严格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投资者资金和信息安全,严格投资者准入,做好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

(七)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职责。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场所、经营范围、业务类型、注册资本、股东、股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按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数据和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八)严格服务实体经济。引导资金流入实体产业,不以钱炒钱,资金不在金融业空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九)严格风险自担。公司作为经营主体,也是风险责任主体,公司运营平台产生的风险由公司承担处置责任。

(十)严格要求从业人员。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完善业务流程,避免数据篡改、虚拟项目、虚假交易,防范员工道德风险。

公司愿意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因公司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他人损失的,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对我公司采取向市场公示、书面责令整改甚至取消试点等方式予以处理。”

四、重要事项要求

试点企业须按照《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试点机构自律风险管理的通知》(云金办〔2014〕337号)和《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发展试点工作暂行措施》(云金办〔2014〕338号)要求,按时向注册地相关部门和我办报送相关监测数据。凡逾期不报的,将予以公告。

附件:试点企业名单(将持续更新)

 

 

 

 

 

 

第一批试点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类型

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投诉与服务电话

是否工商注册登记

是否正式营业

支持设立地

是否出具合规承诺书

12月报备情况

1
月报备情况

2
月报备情况

1

云南众筹互联网金融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民间资金网络借贷及转让

云南金鑫财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0%;上海熠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

5000万元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8号地块独商4栋1-3层商铺8-16室

余友江

4000871589

未报送

2

云南融通网络金融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民间资金网络借贷及转让

云南永盈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9%;张学群72.43%;洪壮标11.03%;徐洪飞7.35% 

1088万元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主楼C151502

张学群

0871-64107905

未报送

3

云南云融互联网金融交易有限公司

民间资金网络借贷及转让

云南云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80%;云南阿古甲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

5000万元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E03地块崇善商厦2楼

胡  鑫

400-9933-116
087165886698

4

云南鼎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民间资金网络借贷及转让

昆明美通傲通信有限公司20%;昆明索恒科技有限公司80%

3000万元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郊山水云天办公楼1-2层写字楼B区

杨志红

400-809-8909投诉电话:1808705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