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桥头堡建设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1-05-16 11:33:47 作者: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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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签署了《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专项合作协议》。中国信保云南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协议,以支持我省出口贸易、海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等领域的发展为主要任务,紧紧围绕云南桥头堡建设,积极为我省外向型企业搭建风险保障、融资促进和信息咨询三大平台。充分发挥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保障作用。

  一是积极搭建风险保障平台,保障企业经营安全。2010年,出口信用保险积极承接我省出口贸易及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风险,承保风险金额达17.5亿美元(合1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其中:承保我省一般贸易出口的风险金额达77.1亿元人民币(11.34亿美元),支持我省实施海外投资重大项目的风险金额达40亿元人民币(5.88亿美元);受理我省出口贸易可能损失案件37件,向企业支持赔款及正在处理向国外追讨货款9296 万元人民币(1367万美元),涉及出口越南、意大利、美国、加拿大、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的钢轨、机器设备等机电产品和牛肝菌等农产品。此外,为支持国内信用体系建设和内贸流通开展了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试点工作。

  二是积极搭建融资促进平台,帮助企业获取银行融资。中国信保云南分公司与省商务厅、云南省外经贸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有关银行共同搭建了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银保贸”融资平台,大力支持企业融资。2010年,中国信保云南分公司帮助企业获取银行融资25.2亿元人民币。其中:帮助我省中小企业获取出口贸易项下无担保、无抵押物、不占用原有授信额度的银行融资5.9亿元人民币;帮助我省企业获取银行项目融资19.3亿元人民币。增强了出口企业的承接订单的能力,改善了项目融资结构,极大的促进了海外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是积极搭建信息咨询平台,帮助企业调查海外买家资信。为切实帮助外向型企业调查海外买家、国外合作伙伴或业主、行业发展等方面的资信状况,2010年,出口信用保险云南分公司共帮助我省企业调查海外买家资信1635户,加快了企业有效、快捷对接国际市场的步伐,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了我省国际市场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