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融办:小贷公司不受增资扩股一年限制

发布日期:2010-11-23 10:35:09 来源:本站
   据云南省政府金融办透露,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将不再受到增资扩股1年的时间限制。且在税收、抵质押等方面也将出台一些优惠政策。

  据悉,按照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的相关规定,小贷公司成立1年之后才能进行增资扩股,但在《省金融办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问题的通知》中提出第一批小贷公司(10家)可以直接向金融办提出申请,而第一批以外的小贷公司则可向县(区)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逐级审核、逐级上报的程序,最终由省金融办审批。小贷公司凭借省金融办的批复文件办理验资和工商变更手续。省金融办金融一处处长代军表示,今后云南省的小贷公司可以提前进行增资扩股,不受1年时间的限制。

  消息人士指出,自云南省去年12月首家小贷公司成立以来,在半年的时间里,首批10家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全部诞生。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各家小贷公司已将最终转制成村镇银行作为公司发展的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