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文件
云金协[2010]1号
云南省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l0年云南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级各金融单位:
为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服务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两强一堡”提供有力支持,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特制订2010年云南金融工作要点》。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
2010年云南金融工作要点
今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巩固经济回升基础、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为“十二五”规划创造条件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金融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2010年金融工作的总体工作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八届八次全委会精神,以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为战略目标,牢固树立增投资、扩消费,转方式、调结构,重民生、建和谐,快发展、上水平的思想,保持信贷投放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促进金融创新,服务改善民生,强化协调服务,进一步做好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努力推动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做好今年金融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在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上下功夫,确保全年信贷增量1600亿元以上,力争1800亿元(其中新增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分别达到500亿和600亿元),直接融资和保险资金运用分别超过250亿元和5 0亿元,保险保费收入规模达到2 00亿元以上,为全省实现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要着力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在扩大融资渠道和规模上取得新突破,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一)确保实现新增贷款1600亿元以上的中心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09]60号)精神,紧紧抓住国家继续实施适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条件,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情况,把握好信贷投放重点,保持信贷投放合理均衡增长,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增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和
金融政策的协调性,着力防范金融风险,不断提高金融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加大对全省20个重大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信贷支持,确保在建和续建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促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加大对全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新兴战略性行业发展的信贷投入,推动全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全力支持全省工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城乡居民住房、汽车、旅游和家电下乡产品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市场繁荣发展;围绕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创新思路,稳步扩大全省进出口贸易的融资规模,加大对省属企业“走出去”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扩大我省商品和劳务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其他海外市场的规模;加大对全省“三农”、中小企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灾区恢复重建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努力培育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全省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继续加大银政合作执行力度。2010年要力争完成省级银政合作融资150亿元的目标。抓紧时间加快落实省政府与有关金融机构已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力争上半年落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50亿元专项融资合同签订工作;进一步深化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规范政府性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防范贷款集中度过高等风险,推进建立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和风险缓释机制,探索建立融资平台风险拨备制度,加强融资平台监测和管理,完善项目融资规划;积极创新融资模式,盘活省属国有股权,整合存量优势资产与金融资源,切实增强省级重大项目融资能力。
(三)千方百计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围绕实现直接融资超过250亿元的目标,充分发挥直接融资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提高对各种融资工具的运用能力,长短结合,丰富品种,拓宽渠道,扩大规模,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并举,加快培育我省资本市场。加大企业上市融资的工作力度,按照“筛选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积极培育一批上市后备资源,通过并购重组、资产置换、借壳上市、整体上市等多种方式,重点培育卜3家企业上市,实现我省创新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新突破;继续争取加大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力度,力争实现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等新型融资产品有新突破;进一步提升我省上市公司、证券和期货公司质量,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交易,灵活运用该系统的转板机制,为改善我省直接融资结构,发挥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功能作出新贡献。
二、在深化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为地方金融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和中小企业的小型金融机构。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城镇化、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强化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弓I导和鼓励各商业银行组建村镇银行,力争年内新设立2家以上村镇银行;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力争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突破200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尽快成立省小额信贷协会;积极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力争实现零的突破。
(五)积极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切实推进省农村信用社体制二次改革创业,要提出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我省实际的改革方案; 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提升 抗风险能力,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积极推进富滇银行增资扩股工作,引进战略伙伴,开展战略合作,有效扩充资本金,提高经营管理团队的素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大幅度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二级行达标。积极争取地方法人保险机构设立有实质进展,尽快推动我省法人保险机构在上半年完成筹建审批工作。
(六)加快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步伐。积极研究起草《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意见》和相关管理办法,争取尽快成立一家主要投资于我省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着手研究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调动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着力缓解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积极引进包括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种资本,为我省企业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来源。
三、在推进开放上取得新突破,为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提供有力的保障
(七)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积极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工作,抓住人总行考察组充分肯定我省试点准备工作的契机,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在完善方案、筛选企业、上报实施、落实工作、跟踪问效等方面加大力度,稳妥推进。积极推进富滇银行区域化和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在省内条件较好的州市及其他省外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尽快在老挝设立代表处,并为今后稳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延伸,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水平创造条件。
(八)进一步加大“引进来”的力度。着力推进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北京银行到我省开设分行;大力推进金融人才战略,切实加强金融人才和队伍建设,探索通过税收、奖励等政策扶持手段建立和完善金融人才的培养、引进和集聚机制,建立引进金融机构的长效机制,吸引国外、省外金融机构和人才到云南来,做到金融人才培养与经济金融发展相适应,为云南金融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在创新产品、提升服务上取得新突破,为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持
(九)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三农”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认真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增量奖励、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的措施,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三农”,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突出生产生活需求,开辟农户贷款“绿色通道”,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特色农林产业和扩大农村消费的支持力度。创新农村信贷、保险、直接融资和担保配套的金融产品,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户贷款和专业合作社贷款覆盖面,确保发放惠农卡累计突破200万张。着力推进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问题,实施有效的扶持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力争用2年时间解决122个乡镇金融服务缺失问题,实现全省农村基本金融服务全覆盖。
(十)努力增强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着力将有限的金融资源配置到最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领域和环节中去,运用现有业务和促进创新相结合,努力在增强小企业、非公经济融资能力上实现新突破。一要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弓l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倾斜,以不低于年度信贷平均增速,扩大小企业的信贷规模。积极开发针对性强、便捷有效的信贷品种,推广自助可循环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资产转让和总行直贷、业内融资、银团贷款等信贷方式,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二要为小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条件。扩大抵质押资产范围,做好登记、评估、流转配套服务工作,降低担保成本;创新融资担保机制,提升担保公司实力,加大对县域经济、中小企业的担保服务力度;建立合理的银企保合作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合作各方风险。三要创新中小企业服务模式,强化银企合作,深化小企业金融事业部试点改革,加强小企业贷款机制建设,开辟服务中小企业绿色通道,多层次多方式组织项目推荐会,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简化授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创新推广融资方式,满足各类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十一)大力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制定促进云南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提升保险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度和服务水平。积极拓展保险市场,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鼓励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继续扩大农村小额保险、银保互动和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的覆盖面,探索开展服务新农保的新模式和 治安保险等新业务,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旅游保险、新农合大病 补充保险和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扩大城乡居民保险覆盖面。引导开展 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财产保险,积极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帮助企 业应对风险变化,发挥保单融资功能,解决资金难题,支持我省企业 提升“走出去”发展的能力。扩大保险资金运用成果,尽快签订省政 府与中国保监会的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好省政府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扩大与国内主要保险机构的合作,力争全年保险资金运用超过50亿元,实现保险资金运用新突破。
五、在政策创新、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金融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十二)加强金融规划政策研究。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和金融部门,抓紧开展云南金融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使其成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推进金融与经济社会的互融共进、互动发展。加强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支柱产业等方面的政策研究,争取在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和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方面有新突破。
(十三)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按照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继续完善省政府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人民币货物贸易结算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省金融办和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提升全省金融部门联席会议、直接融资工作联席会议、保险资金运用联席会议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的效率和水平,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协调机制等制度设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十四)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保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政策,加强对全省金融运行的分析和调研,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和完善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变化情况监测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不良贷款反弹,切实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维护我省金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继续加大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力度,积极开展反假币、反洗钱、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斗争,不断增强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护银行债权,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建立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强化保险机构规范经营,维护金融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全省金融工作再上新的台阶。